二、被矿长诱骗后走上绝路才杀人

矿长无奈,只好威逼利诱任雪,并说明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必将给她好的工作,并且会照顾她的家人的工作。矿长及调查工作组都满载而去,可怜任雪依然是个临时女招待。任雪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只是矿长一件玩物。愤怒之下,任雪伙同好友曹琳琳,骗出矿长女儿小丁,将其杀害。

任雪大哥本想安排任雪逃到南方,未果。任雪二哥在铝矿矿护卫队工作,事情败露后,任雪二哥带妹妹前去自首,希望能换取宽大处理。

三、法院隐瞒事实任雪被判死刑

1992年夏,被河南省新安县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任雪家人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并终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3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周后,任雪被执行死刑。通过查找资料,发现任雪杀人案不是一件简单的故意杀人案,其错综复杂程度超乎想象。其间涉及的未被证实但似乎存在的官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贪污腐败,官官勾结,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并把女职工作为权力交易之间的性工具,并对自由恋爱进行干涉,以致一方神秘失踪,将近二十年杳无音讯,任雪神秘的杀人动机等一系列因素似乎表明此案的背后另有隐情。

而且通过对许多当年当事人(包括铝矿上的员工和当地的老百姓)的走访调查后发现,对任雪持有怜惜同情态度的占相当高的比例,并据当年公审时群众对任雪的态度和做法与一般死刑犯的大相径庭而判断,当年的法院的判决也许确有有失公允的可能性。当然,任雪和曹琳琳以残忍手段杀人确实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赎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