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莫极端残忍的暴行还反映出美国社会当时存在的一个弊端,那就是美国社会普遍对弱势团体(尤其是有色人种)的忽视,甚至是歧视。密尔沃基市是一座工业城市,城市中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主要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达莫就居住在移民区,而他的被害人大部分是非洲裔、亚裔和西班牙裔的移民。在案件侦察过程中,对于警方而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白种人男性必定是一位守法公民”几乎是一种思维定式,所以达莫根本就不曾进入警方怀疑范围。

更有甚者的是,1991年5月27日,达莫将被害人辛萨索芬诱拐至家中并给他服用毒品使他昏迷,这时达莫决定出去买一些酒来以备接下来的“狂欢”,等到他回家的时候却看见处于半昏迷状态的辛萨索芬半裸着身体正试图在和两名警察(均为白种人)说话,达莫忙走上前去向警察解释说这个男孩已经19岁了,是他的“情人”,只是由于喝醉了才这副模样跑到大街上,而这两名警察几乎没有做什么询问就将辛萨索芬送回了达莫的魔掌。案发后经追查,那两名警察原来是种族主义者。

纵观本案不难发现:一方面,移民聚集区的警方大多对有色人种带有歧视,而对于有色人种的权益更是缺乏保护(相对于白种人而言);另一方面,警方对移民管理不利,对于大量非法入境的移民疏于管理,对他们的死活就更是不闻不问了。达莫本人是否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不好妄断,但是他作恶十余年才被抓获与他作案的地区以及选择的侵害对象是密不可分的,也可以说,正是当是横行移民聚集区的种族歧视主义保护了这个恶魔。对于达莫而言,被捕完全是一个“意外”:1991年7月22日,当他对居住在自己家附近的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再次伸出魔爪的时候,爱德华斯挣脱了手铐逃离后报了警,警方在接到报案后来到达莫家中核实情况,而他房间里及冰柜中大量的碎尸与头颅终于使案件得以浮出水面。

达莫的连环杀人案被曝光后,密尔沃基市发生了旨在抗议美国政府纵容种族政策的大规模民众暴动。也许是部分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达莫最终被判处了十五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57年),他长期被安排在单独的囚室囚禁,但这并未能阻止一名25岁囚犯克里斯托夫·斯卡沃(Christopher Scarver)在1994年11月28日寻找机会杀死了他,这名自称“上帝之子”的囚犯声称杀死达莫是“替天行道”。不管怎么说,这个恶名昭著的食人狂魔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正义的惩罚,尽管这是迟来的、以暴易暴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