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牛顿和爱因斯坦改变了人类对宇宙的看法,那么达尔文就改变了人类对自身的看法。

因为他的进化论实在是太过于颠覆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上万年人类历史中,各个文明都对人类起源作出了自己的解释,直到18世纪主流科学界都还认为物种是“不可改变的”,但达尔文和他的《物种起源》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经过环球航行科研后的达尔文,认为物种的形态并非永远不变,而是存在随机的自然突变,这种突变现在可以解释为遗传代码复制的小错误,具体的后果则有好有坏,比如短颈鹿产生了短颈和长颈的后代,当长时间的干旱发生,草地干枯,鹿群就会被迫撕下树枝树叶为食。

这样就导致短颈的鹿无法吃到树叶而死去,而长颈的鹿却能生存下来并不断繁衍,将“长颈”基因传给后代,这样经过数百代的演化后,长颈鹿的种群就将保持稳定并取代短颈鹿。

同样的过程也曾发生在人类演化的历史上,当时人类和类人猿的共同祖先是森林古猿,但东非大裂谷的出现导致了一批森林古猿到达了没有森林的区域,被迫从树上下来开始直立行走,由此才产生了人类祖先即南方古猿,而大裂谷对面的森林环境则让森林古猿们演化出了黑猩猩和大型系以及长臂猿等类人猿。

所以人类从来都不是黑猩猩或者大猩猩进化出来的,更不是猴子进化出来的,它们只是人类在基因生物学上的亲戚而已,而且还是几百万年前就分家各过各的那种亲戚。

现在有的人反驳进化论,总喜欢拿“缺失的环节”来举例子,认为现在还没发现从猿到人的过渡物种,但事实上这个概念本身就不存在,因为生物学家早就放弃了线性演化链的观念,转向灌木丛放射性演化了,即所谓的进化树,在这个树状结构中每个物种和种群都属于过渡形态。

现代生物学家通过基因对比发现,黑猩猩是地球上现在和人类基因相似度最高的生物,高达98.8%,而两者的共同祖先大约生活在距今400万到800万年前,后来这一支共同祖先分化成了拉玛古猿和南方古猿,前者最后演化出了黑猩猩,后者最后演化出了人类。

总的来说

虽然直到今天全世界仍然有很多人拒绝相信进化论,拒绝相信人类和黑猩猩有同一个祖先,但从人类学到分子生物学的大量证据都在支持进化论,或者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叫生物演化理论,其实反对进化论的人本质上不是反对进化论,是反对达尔文把人类从万物之灵的宝座上拉了下来,让自己感觉很没面子。

其实抛开人类和黑猩猩的关系不谈,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祖先,从动物到植物再到微生物,它们的共同祖先都是38亿年前在海底火山口附近活动的单细胞生物,科学界把它叫做露卡

是它或者说它们一步步从简单到复杂先占领海洋,然后动植物登陆,再然后不断演化出新物种,共同谱写了地球生命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