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这个特殊的日子当中,海南高院也发布了一则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手机经营者竟然拦住了女大学生强制进行消费。女大学生余某在回到自身学校的路途当中,却突然被一名称之为某品牌手机销售的工作人员拦下,工作人员对余某热情的介绍公司有关促销的活动,邀请于某参与投票、扫码和抽奖活动。

余某当时并没有多想,便配合这名工作人员完成了相关的操作,并且十分幸运地抽中了一台还未上市的智能手机,但是看似是天降福气,背后就有很多的套路,余某前往店铺后,店长田某先是查看了余某账户的信用额度,此后要求余某将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等一系列的信息进行填写,注册某一商城的账号。

紧接着田某表示余某的信用评价十分良好,公司也向其商城的账户当中充值5000元的额度,想要拿到这部手机,余某就要将这个额度使用,需要从自己支付账户当中套现出5000元把钱支付给公司。

这时的余某还是保持了警惕,对于套现的要求拒绝了,店员却一直坚称公司为余某某已经支付了5000元的额度,必须向自身支付宝转账5000元,在店员这样极为强制的要求之下,不得已余某就将确认单签署了,并且从自己的支付宝套现3500元支付给了公司。

回到学校后,余某去查看商城的余额却发现这5000元的额度其实只是5000元的积分无法去购买商品,余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便向海南省的消费者委员会对这家手机店进行投诉,在消费者委员会调解之下,商家也承认自身的违规行为,在当天余某也接受到了商家全额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