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一次作案后杀人成瘾
雷国民首次犯案就杀了一个人。那天夜里,雷国民拿着刀进入了一个卖猪肉的人家里,他将房中的人张友林狠狠地坎了几下,受害人当场就死了。当犯人正要打开保险柜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人说话,害怕的雷国民最后因为十几块钱而杀了一个人。虽然当时的雷国民心里也害怕过,但有了第一次的他也不怕再杀人了。从此雷国民越来越疯狂了。
1993年11月8日,雷国民悄悄潜入广东省中山市郊区周冠贞家,躲在门口伺机抢劫。女主人周冠贞刚出门欲看洗衣机工作情况,雷国民即用随身携带的砍刀猛砍周冠贞。身受重伤的周冠贞高声呼救,惊动了家人及邻居,雷国民见无机会抢劫,便慌忙翻墙逃离现场。一个雷国民已令人胆战心惊,两个雷国民式的人物狼狈为奸,结伙作案,更使社会不得安宁。
在同年年底的时候,雷国民和张云明联合在了一起。他们两个人分别准备了枪支,还为了方便作案甚至抢了摩托车。之后他们又分别寻找作案的目标,没想到结合在一起的二人并没有抢到很多钱财。二人不久之后就分道扬镳了。1994年底,张云明在重庆伙同他人抢劫时案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云明死刑,1995年初,张云明被依法处决。
雷国民得知张云明被枪决后心中也不免产生一丝恐惧感,他明白自己离这一天也不会太远,但很快他就想开了。严正的法律没有使雷国民的杀心有所收敛,他仍然肆无忌惮地继续实施杀人劫财的犯罪行为。1995年3月23日16时许,雷国民又窜到中山市沙溪镇龙瑞村庙。雷国民确实是个相当恐怖的杀人狂魔,和杀人狂魔成瑞龙也有得一拼。
雷国民的最终结果
可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2001年11月9日的时候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正式以抢劫罪和奸淫幼女罪起诉了雷国民,最终因为情况恶劣判处死刑,并且没收了全部的财产,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并且在2001年12月28日时候正式处以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