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郑一嫂定制严格帮会制度
郑一死后,郑一嫂成为红旗帮的领袖。取得合法领导地位的郑一嫂,马上通过加强舰队的组织纪律性来树立她的权威。为此,她颁布了一道非常严厉的法令,规定凡胆敢擅自专权或是违背上级命令者,立斩不赦;任何窃取公共财物或是在乡民中偷盗者,也以死罪论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藏匿未经交验的战利品。其他犯规者也会受到严惩。如开小差或是未经许可擅自缺到者,将受到割耳之刑,尔后便在本股弟兄面前示众;如强奸妇女者,将被处死;如男女私通者,男的斩首,女的腿绑重物沉入大海。
据格拉斯普尔描述,郑一嫂制定的海盗条令被严格执行,违反者严惩不贷,这一点“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他断定,如此严格的约束,会造就一股攻则勇猛,防则顽强,即便位处劣势也会死拼到底的力量。
事实的确如此。在郑一嫂的经营下,红旗帮有大小船只五六百艘,部众三四万人。他们以香港大屿山为主要基地,在香港岛有营盘,有造船工厂。活动范围由珠江口直迄琼州海峡。郑一嫂很早就向西方借鉴先进的科学技术。红旗帮使用的武器是千方百计弄到手的洋货。一次,跟英国战船交火后,她认真观察对手所遗弹头,发现英国人发射的是最新研制的24磅炮弹,几个月后,她的船队便装备了此种新式大炮。
郑一嫂所领导的红旗帮装备之精良跟大清水师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不仅屡败官军,甚至取得重创葡澳舰队(其中有美国雇佣兵)且把澳门围困得几近断粮的辉煌战绩。面对英国舰船在中国的水域内横冲直闯,郑一嫂还在1809年痛击了广州内河的英国船只,俘获一艘英舰,斩杀数十英国士兵,令英军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