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美国发生了一起猿猴诉讼案,史称“猴子案件”。这个案件轰动一时,对美国的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个案件和猴子无关,之所以叫做猴子案件,是因为当时达尔文的进化论表明人类是从猿猴进化而来。而这个案件正和达尔文的进化论有关。
美国猴子案件谁赢了
猴子案件虽然有原告和被告,但是实际上双方所秉持的立场,一方是支持达尔文的进化论,以内尔博士等人。另一方则是否认达尔文的进化论,坚持《圣经》的说法,同意神创论,以国务卿布莱恩为首。法官则是劳斯顿,一位虔诚的浸礼教徒。这场案件汇聚了众多名人,本身就自带名人广告效应,吸引了世界的目光。最终结果是以布莱恩等人的胜利宣告结束。
就案件本身来说是布莱恩等人胜利,但是就长远影响来说,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获得胜利。这场案件使得达尔文的进化论得到普及,猴子案件是达尔文主义大获全胜的一大经典案例。不过进化论的教学水平实际上是下降的,直到1967年-1970年,反进化论法才在田纳西、阿肯色以及密西西比三州被废除。
美国猴子案件的影响
美国猴子案件震惊了世界,其中美国的媒体对于这个案件的偏见以及误导,都让世界为之震惊。当时美国是全世界最为发达的国家,但是猴子案件影响到了史学家们对于美国的看法。
而且直到现在,在美国的民众当中,相信创造论,相信支持人是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来的人,都占了至少一半以上,由此引起的美国政教分离的问题,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完善的解决。这是美国猴子案件遗留下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