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73年杀人纵火案的陈梓梁

黄志恒的遗书称,他就是1973年杀人纵火案的陈梓梁,可是,八仙饭馆灭门案不是他做的。黄志恒被捕后曾两度他杀。1986年10月4日下战书,他采用市牢牢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伎俩上直割后横锯,被监犯发明,经5小时挽救后得以保命。

事先屋内九名受害者中,最迟遭辣手的是郑林季子郑观德,他被杀前曾向凶徒黄志恒说:“九姨婆会报警逮捕你!”黄志恒以后到九姨婆陈珍的家,假称郑林季子发热,把她拐骗到八仙饭馆,再将她杀死。黄志恒供认用8小时将尸身碎尸支解,然后分屡次放入两层的玄色胶袋内,逐袋弃于垃圾箱。

同年12月初,他在狱中屡次与其女伴黎氏碰头,在最初一次会晤时,两边放声大哭;他廿多岁的宗子阿源亦在统一时期看望父亲,两人神色庄严。12月4日清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他杀的伤口再次割脉;当天上午8时,狱警派发早饭,发明他已无气味,伎俩被一幅染满鲜血的棉被掩盖。

他事先住在市牢大楼A楼楼下五号仓,仓内共收禁28人,有监犯预先指,当晚瞥见黄志恒坐在床上,采用外透入的灯光做胶花手工,以为他只是打发时光。警方预先在黄志恒身旁,找到遗书、哮喘药及数本色情杂志。黄志恒死前曾向报馆寄出一封自白书,这是黄志恒独一交接案情的文件,行文颇生涩。信中说:“请代我昭雪这冤案,请想,一个临死的人还会撒谎,我之以是在法官眼前承统统,是有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