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判死刑会让人贩子走上极端害死孩子

几乎在所有人心里,人贩子都应该被判死刑,甚至极刑都不足以泄恨!抢劫358元能判3年多,人贩子偷一个孩子是多少个358?毁了一个家庭,甚至是家破人亡,只要孩子一天没找到,几辈人都要沉寂这种失去孩子的痛苦中,人贩子与买家对一个家庭造成的摧残是没法估算的!

对人贩子必须处以极刑,还要让其赔偿高额经济赔偿,买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和精神赔偿。只要重罚与重刑才能让人贩子与那些买家不敢在动这种心思。否则杀无赦!但是,让人们失望了,一个老百姓掏个鸟判10年,一个贪官贪1个亿也判10年,人贩子拐卖十几个孩子也是判10年,真的是有点失望呢!

据说,一般不把人贩子判死刑,是基于这种考量:这种蛇头式的人不能杀,你一杀,那些没抓到的人贩子就会用另一种形式来对待受害者,受害者就再也没有机会出逃了。一旦出逃被人贩子抓到就是死,因为你逃出去他就得死!

而且法律风险过大造成的肯定是价格上升,更高价买来的人出逃的几率更小!并且造成的后果就是人口买卖必定更加隐秘更加难以稽查,挽救被害者的可能性也就更低!必须轻判,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