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躲猫猫游戏大家小时候一定都玩过吧!一个人蒙住眼睛,让其抓到其他人后就可重新开始,这种儿童游戏玩法大家应该都记忆犹新。早前呢有新闻宣称,在云南一看守所有人玩躲猫猫游戏竟然死亡,听到这里大家是不是都十分好奇躲猫猫这一简单无害的游戏怎么可能呢?那么接下来就由探秘志小编为大家揭秘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吧!感兴趣的不妨一起往下看~~
躲猫猫
躲猫猫是一种儿童游戏,也称之为摸瞎子、捉迷藏。从两千年前起就十分流行于希腊,躲猫猫即为蒙住一个人的双眼,然后让其转圈,直到蒙住眼睛的人昏头转向,辨别不了方向,之后大家躲藏好地方后对其呼喊,让蒙住眼睛的人捉住,即可开始下一轮。
躲猫猫游戏的娱乐性很强,在特定的地方进行有一定的危险性。“今天,你‘躲猫猫’了吗?”这句看似无厘头的话,是一条社会新闻后面的网友评论。
躲猫猫是个大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游戏名称,但它却成为“2009年度网络第一热词”。2009年2月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的发生,躲猫猫也火了起来。网友们一边讨躲猫猫这个游戏的危险性,大量发帖。2010年1月,躲猫猫被收入上海译文出版社新编的《汉英大词典》,译为hide-and-seek。
躲猫猫事件的发生经过
躲猫猫事件起源于云南。起因是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发生的一起死亡事件。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被云南晋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
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荞明于2月12日死亡。案发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荞明是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
2月13日,媒体报道称,云南24岁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十余天后,“重度颅脑损伤”身亡。据当地公安部门通报,24岁男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中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头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众多网民纷纷质疑,一群成年男人在看守所中玩小孩子玩的“躲猫猫”游戏听起来非常离奇,而这种“低烈度”游戏竟能致人死亡就更加令人难以置信。于是,一场以“躲猫猫”为标志的舆论抨击热潮迅速掀起。
躲猫猫事件最终的结果
一个还有4天就要结婚的青年离奇在看守所中死亡,令人痛心。查清事件真相,既是对家属负责,也是任何政府对人民负责的体现,这既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也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在事件成为网络热点后,云南省委宣传部迅速组织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并公开面向社会邀请网友和社会人士参与调查。
晋宁县公安机关在没有深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公布了李荞明是在游戏中不慎死亡的情况,是极不负责任和极不慎重的。也正因为如此,晋宁县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看守所有关领导受到行政处分。同时,鉴于看守所长期存在管理混乱,不负责任,牢头狱霸的情况以及严重的渎职问题,检察机关当即对看守所有关人员以渎职罪立案侦查。
“躲猫猫”事件有了初步结果,8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原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苏绍录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也就是同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躲猫猫”案件中,在看守所内故意伤害致李荞明死亡的张厚华、张涛、普华永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其他的非正常死亡案件
1、噩梦死;
2009年3月,江西九江看守所称武汉籍男子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2、喝水死;
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3、洗脸死;
2010年4月,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行政拘留所。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
4、上厕所死;
2010年3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一名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释是他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5、睡姿不对死。
2009年4月,福州学生陈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结语:看完上述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的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相信大家都对这一看守所死亡事件的发生有所了解了吧!目前在世界各地都有多起引起社会强关注的恶劣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告诫公安机关要严格执法,加强社会调查的权威性以及提高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