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作为我国由来已久的一种封建的婚嫁民俗,由于在古人的说法中,阴间与阳间一样都有婚配这一说法。因此若是男女未婚时由于意外早夭,家中的长辈就会为他们举办阴婚,让死者在阴间亦有婚配,主要是为了缓解双亲失子之痛。在我国古代冥婚主要有两种主要形式——“迁葬”和“嫁殇”,都是生前不是夫妻,死后通过双亲亲友从而合葬。

关于“冥婚”周朝就有相关记载,《周礼》就有对“迁葬”和“嫁殇”的相关解释,但是由于冥婚这一行为与当时社会所宣扬的相悖,因此在明面上被禁止。然冥婚从未衰败,主要是由于上层统治阶级亦推行此道。
其中,曹操之子——曹冲,作为最受曹孟德喜爱的幼子,聪慧至极,然却年少早夭。曹操为了给自己的幼子完婚,特寻早夭之女与曹冲完婚。虽期间被人以“非礼”的说法拒绝,但仍不能抑制他的想法,最终还是为幼子找到合适的人选合葬。

除此之外,在其他的书籍中也有记载在曹魏时期的“ 迎茅娘”另一种形态的冥婚风俗,也说明了曹魏时期,冥婚是十分流行的一种阴婚习俗。此后的几千年间,冥婚这一习俗被流传了下来。甚至在史记和民间小说中都有相关内容的出现,到隋唐时期,冥婚已经在普通的百姓阶层流行起来。至宋朝更是一度被推上顶峰,在宋朝更是有了“鬼媒人”这一行当,在各种文献中,都能看见关于冥婚记载。

而到了清朝,冥婚甚至于产生了一种新的形态,在以往的朝代,认识局限于两名死者,唯有五代时期,有出现过活人与泥塑的轶闻。但在清朝却出现了将活人嫁与死人的——“抱住成亲”的非人道主义的形式。此种违反人伦道德冥婚形式,在民国时期还十分流行,还衍生出了若不配冥婚,灵魂将无处可依的谬论,导致当时许多女子因几贯钱被嫁给早夭的男子,只能守活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