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斥资3亿元将这座骨灰龛改建为住宅楼,占地5余公顷,规模被誉为“华北第一”。 记者暗访发现,虽然销售人员介绍了“手续齐全”,但根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文件,这里的墓地属于公共骨灰所性质,不具备销售资格。 为规避公共墓地不能经营的管理规定,该墓地将墓地合同条款由出售改为长期租赁。
随着天津殡葬改革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公墓购买单独的房间作为自己的祠堂,而不是把自己的骨灰盒和其他家庭的骨灰盒混在公共祠堂里。 以“建筑式祠堂”为招牌的骨灰安置所一期曾一度冷淡,但近六年来价格暴涨,均价从3000涨到7000。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社区已“居住”了3000多户人家,骨灰盒近10万个。
近年来,墓地周边房屋买卖纠纷在全国上演,诉至法院的结果往往是购房者败诉。 官司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墓地不在红线内,开发商无需通知买家,买家需尽职尽责。
必须告知“鬼屋”信息,故意隐瞒构成欺诈。 除了近两年更常见的居住在墓地附近的纠纷外,“鬼屋”一直是房屋销售中的交通话题。 我国虽然没有“鬼屋”的概念,但从历年的司法判例可以看出,发生在屋内的非正常死亡,如自杀、他杀等,基本可以纳入“鬼屋”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