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签订辛丑条约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

12月各帝国主义向清政府提出《议和大纲》,慈禧太后见帝国主义并未把自己当作曾利用义和团的“祸首”惩办,喜出望外,立即全盘接受帝国主义条件,还无耻地表示:“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除了八个帝国主义国家外,还加上了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十一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屈辱的《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有:

1、勒索中国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共计九亿八千万两,还有各省地方赔款二千多万两。

2、摧毁北京至大沽之间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把清王朝置于帝国主义的武装监视之下。

3、划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区”,禁止中国人民居住和出入,由各国派兵驻守。“使馆区”成了“国中之国”,变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各国公使成了清政府的太上皇。

4、惩办在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凡成立或加入反帝组织者皆斩,对自己辖区内的反帝运动不镇压或镇压不力者,“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5、把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便于执行投降外交。

6、清政府分派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在德国公使被杀地点建立牌坊,对被杀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须用优荣之典。”

慈禧太后对于帝国主义不把她当成“祸首”,表面上仍然承认中国的“独立完整”,便满意地批准了这一条约,还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及《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