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霸”——一个几乎被人们遗忘的名词,却曾经在中国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这些人经常借助组织和官方权力,利用底层的掏粪工,垄断粪业并获得暴利。他们甚至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威逼勒索普通居民,甚至伤害爱国学生。

北京的“粪业”起源于明朝中叶,清朝时期逐渐形成。由于城市内粪便处理难题,人们开始雇佣掏粪工收集。最初,收粪的人并没有划定区域,大家都想到富人家去收粪。因为富人吃的东西油水大,所以富人的粪便更适合制作肥料。大家争相去富人区收粪,因此常常发生冲突。后来,他们才慢慢形成规则,各自划分道路收粪。一条固定的路线就称为“粪道”,而负责在“粪道”上行使收粪权利的人,就叫做“道主”。

“粪道”是不动产,虽然没有正式承认,但在民间是默认可以转让的。一条粪道,大约值二三百个大洋。大的“道主”管辖着好几百户人家的粪便。传统的掏粪工,工作时背的粪桶并不加盖,一边收一边背着大粪满街串。掏粪工经常为了“争屎”大打出手。这些掏粪工虽然经常为了争粪而内斗,但是对外的时候却十分团结。因为都是来自同一个省份,在外唯恐受人欺负,于是形成了类似同乡会的组织。

一些大的“道主”会开一个“粪厂”,“粪厂”开得多的,就成了大“粪商”。他们并不用自己动手去掏粪,只需要向底层的掏粪工出租粪桶、粪勺,再收一点手续费就可以过得很好。不过,“粪霸”不满足于成为大“粪商”,于德顺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于德顺是北京人,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是北京首屈一指的大“粪商”。他在北京有房产一百余处,良田一千五百亩。然而,他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粪商”,而是一个“粪霸”,通过手中的权力和财富,垄断了北京的粪业,并通过勾结政商关系打压竞争对手。他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多次欺压、殴打爱国学生。最终,于德顺在1951年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判处死刑,公开枪决。他的故事反映了民国时期中国的社会现象,即在一些行业中,弱肉强食、欺行霸市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些行业中的一些人,比如“粪霸”于德顺,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压榨底层工人,不断发大财,最终却走向了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