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强奸后,妈妈鼓动周围群众打死小混混被判处五年。在世界上所有的感情当中,最深的感情一定就是妈妈的感情,因为每一个孩子都是妈妈怀胎十月生下来的,要是自己和孩子受到了什么欺负,那么最伤心也最愤怒的一定是自己妈妈,在2009年广东的街头发生了一个性质十分恶劣的斗殴案件,这个案件的领头人就是一个单亲母亲。

被强奸的女孩

这个单亲母亲陈某有一个孩子婷婷,虽然说陈某和她的丈夫感情在后面发生了破裂,两个人也走到离婚的地步,但是他对于自己的女儿婷婷却无微不至的关爱。婷婷上高中之后也逐渐认识到了这个花花世界,有一天婷婷和自己的同学去酒吧喝酒,没有想到却被酒吧的一个小混混给强奸。回到家之后的婷婷虽然一直在洗澡,但是在她的心里却有着一块儿隔阂。

妈妈报仇

看到女儿这个样子,妈妈自然知道女儿发生了什么,虽然女儿不说,但是她通过调查也知道女儿被一个混混给强奸。为了能够给自己的女儿报仇,妈妈就带着自己的弟弟,也就是婷婷的舅舅去找到了这个混混,而在大街上陈某呼喊了一声,把这个人给抓住,他强奸了我女儿,周围的不少热心群众都加入了进来,一下子围过来上百人,没有多长时间这个小混混就被这上百人给打死了。

判处五年

陈某看着这个小混混被自己打死,也意识到自己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主动自首,希望能够争取宽大。而最后陈某因为给自己的女儿报仇,再加上是这个小混混强奸在先,所以陈某最后被判处了五年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赔偿这个小混混家属50万元。